乘坐火车出行,一些物品是禁止携带的,比如带有刺激性气味的食物、活体动物、超过限定容量的充电宝,甚至带有一定毒害性的物品,都不能携带进站上车。近期,铁路警方处置了多起相关的案件。
旅客出行前应查询确认携带物品是否合规
在湖南,龙山北站安检人员对进站旅客的行李过机检查时,发现王女士的行李中有疑似马蜂窝形状的物品。车站民警和安检员立即对该行李开包检查,并在包内发现了5饼马蜂窝,打开时有不少马蜂正在里面爬行。
据了解,王女士在旅游时,听说马蜂及蜂蛹有较高的营养价值,于是便购买并准备乘坐高铁将其带回家。最终,经过铁路民警安全教育,王女士放弃携带马蜂窝,让朋友将其带回。
在福建,民警在长乐东站安检口执勤时,发现一名旅客包内携带一瓶农药。据了解,旅客陈某住所虫患严重,因此购买了一瓶农药准备带至住所灭虫。
最终,陈某因非法携带危险物质,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福州铁路公安处平潭站派出所民警 杨海翔:铁路警方提醒广大出行旅客,在出行前检查好自己的随身行李和物品,如有遇到不确定是否能携带的物品,可以上网搜索旅客禁止、限制携带物品运输清单,以确保出行畅通,避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乘车切勿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
生活中有许多物品,比如散装白酒、卡式炉使用的燃料气罐、油锯中使用的汽油,甚至是花露水、凝胶喷雾等,都属于易燃甚至易爆物品,这些物品在使用过程中要特别注意使用安全,尤其要注意不能带进公共场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在贵州,陈某在贵阳北站进站安检时,被安检员查出行李箱内携带有一桶可疑液体,经开包检查,发现里面的液体为易燃物煤油。
经查证,陈某几天前在一处工地发现遗弃的半桶煤油,便准备带回家用,在进站乘车时,专门将煤油藏入行李箱内,企图蒙混过关。经民警称量,陈某携带的煤油共8000余毫升。最终,铁路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其行政拘留十五日处罚,同时收缴携带的煤油。
无独有偶,在广西,南宁站安检员在旅客徐某携带的纸箱中发现一个装有汽油的矿泉水瓶,同时他携带的油锯中也留存着一定的汽油。经铁路公安机关测量,徐某所携带的汽油共计1700毫升。最终,南宁站派出所以非法携带危险物质,给予徐某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同时收缴其携带的汽油。
乌鲁木齐铁路公安处乌鲁木齐站派出所民警 杨疆峰:易燃液体有汽油、煤油、柴油、酒精以及酒精含量大于70%的白酒,或者标志不清晰的酒类饮品,比如散酒,上述物品都禁止携带进站上车,如果携带了上述物品,请及时主动交由车站工作人员进行处理。